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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新政办〔2022〕4号)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区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的通知》的政策解读

(新政办〔2022〕4号)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区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的通知》的政策解读

2022-03-10 17:00 区应急管理局

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区政府领导

安全生产责任的通知》解读

区应急管理局

2022年3月7日

一、起草背景

2022213日,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的通知》(武政办〔2022〕13号),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,全面落实省委、省政府、市委、市政府工作部署,对照省市相关要求,结合我区实际,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起草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区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

二、起草依据

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《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》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的通知》(鄂政办发〔202132号)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的通知》(武政办〔2022〕13号)及《区人民政府关于利博-利博官网 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(新政发〔2021〕12号)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

三、起草过程

根据上级文件精神,区应急管理局2022219日起草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区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的通知代拟稿)》并向区政府有关部门(单位)征集意见,根据所征集的意见修改制定了《通知》,经区政府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

四、主要内容

《通知》共四大部分、13条具体内容。区应急管理局在起草时基本沿袭了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的通知》(武政办〔2022〕13号)的主要框架,同时结合区政府领导同志分工和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,制定了以下重点

(一)明确了区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分工;

(二)明确了区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;

(三)明确了责任落实工作的机制;

(四)明确了有关工作要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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